2014年1月22日星期三

包拯的真实工资每年不过几百两白银,权知开封府事时拿的还是从六品的本官俸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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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公务员包拯年薪过千万

超级富国宋朝对公务员实行高薪制,高级公务员们富得流油。清官包拯能拿多少薪水?有人统计,包拯年薪超千万。这让不少人遗憾没生在宋朝

历朝历代的公务员,数宋代生活最幸福。

宋朝公务员的门槛不算高。每次科举的录取人数,从宋初的几十人到宋太宗时的200多人。到宋末,一次录取进士就达六七百人。进士及第就授予官职。宋开宝二年还规定,凡举人参加过15场科举考试而未及第者,一律特赐“本科出身”。真宗时,又把标准降低了,应试5场而未及第者即可获得这样的称号。所以,只要你身体好,有耐心,都可成为公务员。

宋朝公务员的工资和福利都是很高的,不但每月有固定的工资,还有一份减免赋税的职田,按官品高下给田40顷至1顷不等,且大都是良田。他们的工资内容之丰富,令人叹为观止。有正俸、禄粟、职钱、春冬服、从人衣粮、茶酒、厨料、薪炭以及牲畜饲料等,衣食住行甚至家眷从人的开销,全部由国家买单。

宋朝大名鼎鼎的清官包拯能拿多少薪水?

包拯从考中进士到去世,一共做过四十多个官职,这里面既有只拿钱不干活儿的寄禄官,也有既干活儿又拿钱的差遣官,还有仅代表荣誉和地位的勋官。无论元杂剧、明小说,还是后来的京剧和电视剧,一提包拯,往往讲他“倒坐南衙开封府”,似乎包拯在这个位置上干了很多年似的。其实,他在开封府才待了一年半而已。在包拯三十六年的政治生涯(从考中进士那年算起)里,任职开封府这段经历只占了不到百分之五。

每个官职对应的工资和福利肯定是不一样的。照常理,包拯年薪最低的时候,应该是戴着“大理评事”的帽子做宅男的那十年。“大理评事”是他考中进士之后朝廷封的,是个虚衔,没有实际工作,只拿工资不干活儿。名义上看,包拯在这个职位上干了十年,其实压根儿没上班,一直在安徽老家给父母养老和守孝,朝廷至多给他发半俸。而包拯年薪最高的时候,应该是在临终前。据生前好友吴奎为他写的墓志铭,包拯临终前既是枢密副使,又是朝散大夫、给事中、上轻车都尉,同时还被封为东海郡开国侯,官品和爵位之高仅次于当朝宰相。

仅以包拯“倒坐南衙开封府”时来看,当时他头上戴有三顶帽子,即龙图阁直学士、尚书省右司郎中、权知开封府事。

“龙图阁直学士”是从三品,没有日常工作,一般是皇帝有学术问题或者政治上的重大问题需要咨询的时候,龙图阁直学士才站出来说两句。按宋仁宗嘉祐年间颁布的公务员薪水法规《嘉祐禄令》,龙图阁直学士每月有“料钱”,也就是基本工资;每月还有“添支钱”和“餐钱”,也就是补贴;另外每年春、冬两季还能领到一些“衣赐”,也就是布匹。其中料钱每月120贯,添支每月15贯,餐钱每月3贯,衣赐每年发两次,每次发5匹绫、17匹绢、1匹罗、50两绵。

“尚书省右司郎中”是从五品,也没有日常工作,只是朝廷给官员计算工资时的一个依据,所以叫做“寄禄官”。按照《嘉祐禄令》的工资发放原则,如果一个公务员既有寄禄官的官职,又有侍从官的官职,那么他并不能兼领寄禄官和侍从官的双份薪水,而是哪份薪水高就领哪份。对包拯来说,他的侍从官薪水明显比寄禄官薪水要高,所以他只能领到作为龙图阁直学士的那份薪水。

“权知开封府事”是包拯的正式职位,按《宋史·职官志》,包拯在开封府做第一把手,每月有30石月粮,其中包括15石米、15石麦。此外每月还有20捆(每捆13斤)柴禾、40捆干草、1500贯“公使钱”(朝廷发给包拯的可以由他随意支配的小金库)。

另外,作为外任藩府的高级地方官,朝廷划拨给包拯20顷职田,也就是2000亩耕地,允许他每年收租,并且无需纳粮。这2000亩耕地按每亩租米一石估算,每年也有2000石米的进项。再查《嘉祐禄令》,权知开封府事每月还有100贯的添支,每年冬天又发给15秤(每秤15斤)的木炭。

根据史料中出现的距包拯任职开封府时间较近的物价数据,我们可以把包拯每年的各项实物收入都换成钱,加起来大致是1022贯。1022贯实物收入,加上20856贯货币收入,总共是21878贯。

当时的21878贯是多少钱呢?每贯铜钱的购买力折合现在的人民币625元,21878贯铜钱就是1367万元。宋朝对公务员实行高薪制,这是众所周知的事情。但清官包拯的年薪竟然都超过了千万,确实让人惊讶。

宋朝政府之所以出现巨大的财政赤字,与庞大的公务员队伍不无关系。随着女真人攻入汴梁,大宋公务员的幸福生活也宣告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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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那意淫出来的东西。



首先来看包拯的官衔,宋朝的官阶混乱,一共分为:官、职、差(遣)三种。


先来看一下的包拯仕履表:

天圣五年(1027年):大理评事(官),知建昌县(差,不赴),监和州税(差,不赴)。

景佑四年(1037年):大理寺丞(官),知天长县(差)。

康定元年(1040年):殿中丞(官),知端州(差)。

庆历三年(1043年):监察御史里行(差),勾当东排案司(差)。

庆历四年(1044年):监察御史(差),权度支判官(差),三司户部判官(差)。

庆历六年(1046年):京东转运使(差)。

庆历七年(1047年):直集贤院(职),工部员外郎(官),陕西转运使(差)。

庆历八年(1048年):刑部员外郎(官),河北转运使(差,未及上任),三司户部副使(差)。

皇佑二年(1050年):天章阁待制(职),兵部员外郎(官),知谏院(差)。

皇佑四年(1052年):龙图阁直学士(职),河北都转运使(差),高阳关路都部署安抚使(差)。

皇佑五年(1053年):知扬州(差,后知庐州)。

至和二年(1055年):兵部员外郎(官),知池州(差)。

嘉佑元年(1056年):刑部郎中(官),尚书右司郎中(官),知江宁府(差,后权知开封府)。

嘉佑三年(1058年):右谏议大夫(官),权御史中丞兼理检使(差),领转运使、提点刑狱、考课院(差)。

嘉佑四年(1059年):枢密直学士(职),权三司使(差)。

嘉佑六年(1061年):给事中(官),礼部郎中(官,后礼部侍郎,辞不受),三司使(差),枢密副使(差)。

嘉佑七年(1062年):礼部尚书(官,五月卒赠)。

请注意以下几点:

1、在北宋元丰八年改制以前,官制中只有官才有品级,职是地位,差是事权,二者都是没有品级,这点是很清楚的。

2、枢密副使在北宋元丰八年改制以前和三司使一样都是差,是没有品级的,直到元丰八年改制后才定为正二品。

3、六部侍郎,在元丰八年改制以前品级一直是正四品下,且包拯推辞不受。

由此可见,包拯生前最高官不过是正五品上给事中和右谏议大夫,死后才追赠为正三品礼部尚书。

权三司使,并权发遣使公事, 料钱、衣赐并同本官。

权知开封府并判官、推官, 料钱、衣赐并随本官。旧志云:判官三十千,推官二十千,并给见钱。司录,二十千。如差员外郎已上充。随本官料钱、衣赐。

翰林学士承旨、学士,龙图、天章阁直学士,知制诰,龙图、天章阁学士, 绫各五匹,绢十七匹,自承旨而下加罗一匹,绵五十两。已上奉随本官,衣赐如本官例,大即依本官例,小即依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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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拯当过权知开封府,只不过是代理开封府尹,虽然做的是府尹的工作,但实际俸禄很低,料钱、衣赐并同本官。


权知三使司也是如此,龙图阁直学士俸禄依然随同本官,额外有点赏赐。

只有枢密副使、三使司才是重要的差事。

参知政事,枢密副使,知枢密院事,同知枢密院事,及宣微使不带节度使,或检校太保签书枢密院事,三司使,二百千。 春、冬各绫十匹,春绢十匹,冬二十匹,绵五十两。自宰相而下,春各加罗一匹。检校太保签书者,春、冬绢二十匹,绵五十两。

宋朝的职钱,一般是一半给现钱,一半折支,折的东西都是乱七八糟不值钱的东西。

禄粟 自宰相至入内高品十八等
  
  宰相,参知政事,枢密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枢密使、副使、知院事、同知院事,及宣徽使签书枢密院事,节度观察留后知枢密院事及充枢密副使、同知枢密院事,并带宣微使签书,检校太保签书,及三司使,中书、门下侍郎,尚书左、右丞,太尉,月各一百石。


凡一石给六斗,米麦各半。 管军支六分米,四分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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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钱之外就是禄粟,枢密副使每月一百石,实际只给六十石,米麦各半。


茶、酒、厨料之给

  学士、权三司使以上兼秘书监,日给酒自五升至一升,有四等,法、糯酒自一升至二升,有二等。又宫观副使,文明殿学士, 即观文。

  次政殿大学士,龙图、枢密直学士,并有给茶。节度使、副以下,各给厨料米六斗,面一石二斗。

  薪、蒿、炭、盐诸物之给 宰相旧无,后加。
  
  宰相,枢密使,月给薪千二百束。参知政事,枢密副使,宣徽使,签书枢密院事,三司使,三部使,权三司使,四百束。三部副使,枢密都承旨,一百五十束。枢密副都承旨,中书提点五房,一百束。开封判官,节度判官,薪二十束,蒿四十束。开封推官,掌书记,支使,留守、节度推官,防、团军事判官,薪十五束,蒿三十束。留守判官,薪二十束,蒿三十束,防、团军事推官,薪十束,蒿二十束。

  宰相,枢密使,岁给炭自十月至正月二百秤,馀月一百秤。参知政事,枢密副使,宣徽使,签书枢密院事,三司使,三部使,三十秤,文明殿学士,资政殿大学士,龙图阁学士,十五秤。都承旨,二十秤。

  给盐:宰相,枢密使,七石。参知政事,枢密副使,签书院事,宣微使,三司使,三部使,权三司使,二石。节度使,七石。掌兵遥领,五石。留后,观察,防御,团练,刺史,五石。 掌兵、遥领皆不给。
  
  给马刍粟者,自二十匹至一匹,凡七等。 其军职,内侍,三班,伎术,中书,枢密、宣微院侍卫,殿前司,皇城司,内侍省,入内内侍省吏属借官马者,其本厩马刍粟随给焉。
  
  给纸者,中书,枢密,宣微,三司,宫观副使、判官,判官,谏官,皆月给焉。 自给茶、酒而下,《两朝志》无,《三朝志》虽不详备,亦足以见一代之制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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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还有些盐酒茶炭柴之类的实物福利,价值了了。



增给 公用钱 给券 职田

  增给

  权三司使,知开封府,百千。权发遣三司使,五十千。

公用钱

  自节度使兼使相,有给二万贯者。其次万贯至七千贯,凡四等。节度使,万贯至三千贯,凡四等。节度观察留后,五千贯至二千贯,凡四等。观察使,三千贯至二千五百贯,凡二等。防御使,三千贯至千五百贯,凡四等。团练使,二千贯至千贯,凡三等。刺史,千五百贯至五百贯,凡三等。亦有不给者。 观察使以下在禁军校者,皆不给。

  京守在边要或加钱给者,罢者如故,皆随月给受,如禄奉焉。咸平五年,令河北、河东、陕西诸州,皆逐季给。

  京师月给者:玉清昭应宫使,百千。景灵宫使,崇文院,七十千。会灵观使,六十千。祥源观都大管勾,五十千。御史台,三百千。大理寺,二百五十三千。刑部,九十六千。舍人院,二十千。太常寺,二十五千,秘阁,二十千。宗正寺,十五千。太常礼院,起居院,十千。门下省,登闻检院、鼓院,官诰院,三班院,各五十千。

  岁给者:尚书都省,银台司,审刑院,提举诸司库务司,每给三十千,用尽续给,不限年月;馀文武常参官内职知州者,岁给王千至百千,凡十三等,皆长吏与通判署籍连署以给用;少卿监以上,有增十千至百千者。淳化元年九月,诏诸州、军、监、县无公使处,遇诞降节给茶宴钱,节度州百千,防、团、刺史州五十千,监、三泉县三十千,岭南州、军以幕府州县官权知州十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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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节度使、观察使、防御使等武官才有公职钱,等于衙门的办公费用,包大人没有!




给券

  文武君臣奉使于外,藩郡入朝,皆往来备饔饩,又有宾幕、军将、随身、牙官,马驴、橐驼之差:节、察俱有宾幕以下;中书、枢密、三司使有随身而无牙官、军将随;诸司使以上有军将、橐驼。馀皆有牙官、马卢

  ,惟节、察有宾幕。诸州及四夷贡奉使,诸司职掌祗事者,亦有给焉。四夷有译语、通事、书状、换医、十券头、首领、部署、子弟之名,贡奉使有厅头、子将、推船、防授之名,职掌有傔。

  京朝官、三班外任无添给者,止续给之。京府按事畿内,幕职、州县出境比较钱谷,覆按刑狱,并给券。其赴任川峡者,给驿券,赴福建、广南者,所过给仓券,入本路给驿券,皆至任则止。车驾巡幸,群臣扈从者,中书、枢密、三司使给馆券,馀官给仓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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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旅馆的一种优惠卷,价值不多,出差时才有。




职田

  周自卿以下有圭田不税,晋有刍 田,后魏宰人之官有公田,北齐一品以下公田有差,唐制内外官各给职田,五代以来遂废。咸平中,令馆阁检校故事。申定其制,以官庄及远年逃亡田充。悉免租税,佃户以浮客充,所得课租均分,如乡原例。州县长吏给十之五。自馀差给。其两京、大藩府四十顷,次藩镇三十五顷,防御、团练州三十顷,中、上刺史州二十顷,下州及军、监十五顷,边远小州、上县十顷,中县八顷,下县七顷,转运使、副十顷,兵马都监押、砦主、厘务官、录事参军、判司等,比通判、幕职之数而均给之。

  景德二年七月,诏诸州职田如有灾伤,准例蠲课。大中祥符九年,殿中侍御史王奇上言,请天下纳职田以助振货。帝曰:“奇未晓给纳之理。然朕每览法寺奏款,外官占田多窬往制,不能自备牛种,水旱之际又不蠲省,致民无告。”遂罢奇奏,因下诏戒饬之。

  天圣中,上患职田有无不均,吏或多取以病民;诏罢天下职田,悉以岁入租课送官,具数上三司,计直而均给之。朝廷方议措置未下,仁宗阅具狱,见吏以贿败者多,恻然伤之;诏复给职田,毋多占佃户,及无田而配出所租,违者以枉法论。

  又十馀年,至庆历中,诏限职田,有司始申定其数。凡大藩长吏二十顷,通判八顷,判官五顷,幕职官四顷。凡节镇长吏十五顷,通判七顷,判官四顷,幕职官三顷五十亩。凡防、团以下州军长吏十顷,通判六顷,判官三顷五十亩,幕职官三顷。其馀军、监长吏七顷,判官、幕官,并同防、团以下州军。凡县令,万户以上六顷,五千户以上五顷,不满五千户并四顷。凡簿、尉,万户以上三顷,五千户以上二顷五十亩,不满五千户二顷。录事参军比本判官。曹官比倚郭簿、尉。发运制置、转运使副,武臣总管,比节镇长吏。发运制置判官,比大藩府通判。安抚都监,路分都监,比节镇通判。大藩府都监,比本府判官。黄汴河、许汝石塘河都大催纲,比节镇判官。节镇以下至军监,诸路走马承受并砦主,都同巡检,提举捉贼,提点马监,都大巡河,不得过节镇判官。在州监当及催纲、拨发,巡捉私茶盐贼盗,驻泊捉贼,不得过簿、尉。自此人有定制,士有定限,吏以职田抵罪者,视昔为庶几焉。

  至熙宁间,复诏详定:

  凡知大藩府三京、京兆、成都、太原、荆南、江宁府,延、秦、扬、杭、潭、广州。二十顷,节镇十五顷,馀州及军淮阳、无为、临江、广德、兴国、南康、南安、建昌、邵武、兴化。并十顷,馀小军、监七顷。通判、藩府八顷,节镇七顷,馀州六顷。留守、节度、观察判官,藩府五顷,节镇四顷。掌书记以下幕职官三顷五十亩。防御、团练军事推官,军、监判官三顷。令、丞、簿、尉。万户以上,县令六顷,丞四顷;不满万户,令五顷,丞三顷;不满五千户,令四顷,丞二顷五十亩。簿、尉减令之半。藩府、节镇录参,视本州判官,馀视幕职官。藩府、节镇曹官,视万户县簿、尉,馀视不满万户者。

  发运、转运使、副,视节镇知州。开封府界提点,视馀州。发运、转运判官,常平仓司提举官,视藩府通判。同提举,视万户县令。发运司干当公事,视节镇通判。转运司管干文字,提刑司检法官,提举常平仓司干当公事,视不满万户县令。蔡河、许汝石塘河都大催纲,管干机宜文字,府界提点司干当公事,视节镇判官。

  总管,视节镇知州。路分钤辖,视馀州知州。安抚、路分都监,州钤辖,视节镇通判。藩府都监,视本州判官。诸路正将,视路分都监;副将,视藩府都监。走马承受,诸州都监,都同巡,都大巡河,并视节镇判官。巡检,堡砦都监,砦主,在州监当及催纲、拨发,巡捉私茶盐贼盗,驻泊捉贼,并视幕职官。巡辖马递铺,监堰并县、镇、砦监当,并视本县簿、尉。诸路州学教授,京朝视本州判官,选人视本州曹官。

  又诏:“成都府路提点刑狱司,以本路职田令逐州军岁以子利稻麦等拘收变钱,从本司以一路所收钱数,又纽而为斛斗价直,然后等第均给。”自熙宁三年始,知成都府,一千石。转运使,六百石。钤辖二员,各五百石。转运判官,视钤辖。通判二员,各四百五十石。签判,节推,察推,知录,干当粮料院,监军资库,都监,都巡检,巡检,系大使臣。走马承受,京朝官知县,各二百石。内职官系两使支掌以上资序者同。如系初等及权入者,各一百五十石。监商税、市卖院、交子务,系京朝官或大使臣充者。视职官。城外巡检,监排岸,十县巡检, 系三班使臣者。 各一百五十石。司理,司户,司法,府学教授, 系敕扎正授者。

  监甲仗库,各一百石。知眉、蜀、彭、雅、邛、嘉、简、陵州,永康军,视成都通判。其通判减三之一。知威、黎茂州,视眉、蜀通判。其都监,监押,驻泊,都巡检, 系大使臣者。

  签判,推、判官, 系两使职官并支掌以上资序。

  知录,京朝官并职官知县,监棚口镇,系京朝官。视成都职官。监押,巡检,同巡检,驻泊,系三班使臣。初等职官或权入职官,录事参军,县令,试衔知县,视成都城外巡检。司理,司户,司法,诸县主簿、尉,应监当场务选人监税、监盐,巡辖马铺, 系三班使臣。

  视成都曹官。应诸县令佐系职员权摄者不给。岁有丰凶,则数有少剩,皆随时等级为之增减。初,权御史中丞吕诲、御史知杂刘述奉诏同均定成都、梓、利、夔四路职田,诲等以成都路岁收子利稻麦、桑丝、麻竹等物逐处不同,遂计实直纽作稻谷一色,每斗中价百有二十,自知成都府以下官属等第均定。及再诏详定,而三路数少,均分不足,用定到成都路数目以闻,中书再行详定,而有是诏。

  元丰中,诏熙河、泾原、兰州路州军官属职田,每顷岁给钱钞十千。以其元给田及新造之区,募弓箭手及留其地以为营田,元符三年,朝散郎杜子民奏:“职田之法,每患不均。神宗首变两川之法,无给上下,一路便之。元祐中推广此意,以限月之法,变而均给。士大夫贪冒者,或穷日之力以赴期会,或交书请属以幸权摄,奔竞之风长,廉耻之节丧。乞复元丰均给之法,以养士廉节。”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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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拯权知开封府时,应该有二十顷职田,不过收成是很可怜的!
以当时朝廷股价计算,20顷一年不过200千,大约80两白银。

政和八年,臣僚言:“尚书省以县令之选轻,措置自不满五千户至满万户递增给职田一顷。夫天下圭租,多寡不均久矣,县令所得,亦复不齐。多至九百斛,如淄州高苑;八百斛,如常之江阴;六百斛,常之宜兴。亦六百斛。自是而降,或四五百,或三二百。凡在河北、京东京西、荆湖之间,少则有至三二十斛者;二广、福建有自来无圭租处;川峡四路自守倅至簿、尉,又以一路岁入均给,令固不得而独有。今欲一概增给一顷,岂可得哉?”诏应县令职田顷亩未及条格者,催促摽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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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倾地收入也绝对没有一百石米,京东京西,少的一年才能收租三二十斛,20倾不过400-600斛,折成大米是100石左右。

不过有一倾地一年收租900斛的,如缁州高苑,确实高的惊人,相当于一亩地9石的产量,估计是产量写错了。


○奉禄匹帛 职钱 禄粟 傔人衣粮 厨料 薪炭诸物
  奉录 自宰臣而下至岳渎庙令,凡四十一等。
  
  宰相,枢密使,月三百千。 春、冬服各绫二十匹,绢三十匹,冬绵百两。 枢密使带使相,侍中枢密使,春、冬衣同宰相、
  节度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已上及带宣徽使,并前两府除节度使及节度使移镇,枢密使、副、知院带节度使,四百千。
  
  
  
  "
  参知政事,枢密副使,知枢密院事,同知枢密院事,及宣微使不带节度使,或检校太保签书枢密院事,三司使,二百千。 春、冬各绫十匹,春绢十匹,冬二十匹,绵五十两。自宰相而下,春各加罗一匹。检校太保签书者,春、冬绢二十匹,绵五十两。
  节度观察留后知枢密院事及充枢密副使、同知枢密院事,并带宣徽使签书枢密院事,三百千, 绫、绢、罗、绵同参知政事。
  观文殿大学士, 料钱、衣赐随本官。
  资政殿大学士, 料钱、衣赐随本官。
  翰林学士承旨、学士,龙图、天章阁直学士,知制诰,龙图、天章阁学士, 绫各五匹,绢十七匹,自承旨而下加罗一匹,绵五十两。已上奉随本官,衣赐如本官例,大即依本官例,小即依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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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官员的主要收入来源是:俸禄、职钱。

包拯是有官有职有差,这样是不是拿三份钱呢?

答案是:no!

三分钱都该拿的时候,捡最多的拿,实际上只能拿一份钱。

包拯的:龙图阁直学士、尚书省右司郎中、权知开封府事,三个头衔,只能领一份工资。

其余职田、给料等倒是按职务发放。



拿官员中品次最高的宰相来讲,每月的俸禄是300千,实际只给一半或三分之一,其余以实物折支,折的东西都是乱七八糟毫无价值的破烂货。


禄粟及随身、兼人:宰相,一百石,绍兴:三公,侍中,中书、尚书令,左、右仆射同平章事,并为宰相。随身七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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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余还有一些福利补贴,很少,职田、职钱、公使钱全没有。

所以宋朝的宰相实际工资也就是每月300多千,实际到手不过一半。

以当时白银一两=40克=2000钱计算,大约100盎司白银,折合3000多美元=20000人民币!

这是宋朝宰相的实际工资,要靠塔养活一家大小和仆人们,显然不富裕!

更不用说区区从六品的包大人!



苏东坡任黄州团练副使(从八品,县令是正八品)时,月薪是4500文钱,一半现钱,一半酒囊充抵。

当时的黄州相当于现在的市,下面有县,市武装部副部长相当于副县级别,一个月也就这么点钱。

按当时一石米=60公斤=500文钱计算,可买米4.5石=270公斤=1000元人民币。

这笔钱要养活苏东坡一家十几口,实在艰难。

再以丞相薪水为例,月薪300千,一半现钱,一半实物折支(都是不值钱的东西),现钱150千可买米300石=18000公斤=7-8万块人民币,以白银计算,150千=65两白银=80盎司=3200美元=2万人民币

以此推算,丞相的工资也不能算很高,而且丞相一家老少、仆人几十上百口,都要靠这些工资养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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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开国伊始,便面临着从晚唐五代遗传下来的"钱荒"之患,官俸中折实比例更高,如宋朝王栐在《燕翼谋诒录》中抱怨:"士大夫俸入甚微……而三分之二又复折支茶、盐、酒等,所入能几何?""钱荒",即现钱的短缺,据专家解释是唐中叶、两宋自然经济向商品经济演变过程中产生的具有时代特点的社会经济现象。看来官俸的高比例折实,也是无奈之举。还有,两宋的官办"第三产业"极多,衙门式的管理和经营,自然难以形成"核心竞争力",于是官俸折实也成为盘活库存的方法之一。其道理,近似现在有些厂家用西装皮鞋给工人折算奖金。苏东坡被贬黄州后,在给秦少游的信中写道:"初到黄州,廪入既绝,人口不少,私甚忧之。但痛自节俭,日用不过百五十钱。每月朔后取四千五百钱,分为三十块,挂屋梁,每平旦以画叉挑取一块,即藏去叉,仍以大竹筒别贮"(《与秦太虚书》)。检索史实,彼时他虽然因犯错误安置黄州管制,并且取消了签判公文的政治待遇,但仍有团练副使的职位,就是保留公务员编制,生活上还是实行给出路的政策,不致"廪入既绝"吧?参照其《初到黄州》最后几句所写,即可明白。诗云:"逐客不妨员外置,诗人例做水曹郎。只惭无补丝毫事,尚费官家压酒囊。"自注:"折支多得退酒袋。"原来黄州政府发给他俸禄中的折实部分,既非可以养家活口的谷物,也非他可以自饮的茶、酒,而是一堆国营酒厂卖酒后退还的包装袋。这样一来,所余的现金部分自然特别珍贵,难怪要每月数钱度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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