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战国前期的粮食亩产
有关战国前期粮食亩产的典型资料,主要有以下几条:
(1)《汉书·食货志》载李悝这言:“今一夫挟五口,治田百亩,岁收一石半。”这是指亩产粟1.5石。
(2)《管子·轻重甲》说:“一农之事,终岁耕百亩,百亩之收,不过二十锺。”这是说亩产粟0.2钟,1钟等于6石4斗,因此,0.2钟也就是亩产粟1.28石。
(3)《管子·轻重乙》河:“河淤诸侯,亩钟之国也”。这就是说,经过淤灌的肥沃土壤,产量较高,亩产1钟,即亩产6石4斗。五倍于《管子·轻重甲》之数。
(4)《史记·河渠书》说:“西门豹引漳水溉邺,以富魏之河西。”漳水溉邺后,亩产多少?《论衡·率性篇》说:“魏之行田百亩,邺独二百,西门豹灌以漳水,则亩收一锺。”亩产1钟,也是6石4斗。
(5)《史记·河渠书》说:秦开郑国渠,“灌泽卤之地四万余顷,收皆亩一钟”。也是亩产6石4斗。
上述五条材料中的前两条,说的是一般情况,所谓“百亩”,是一百平方步为亩的周亩,战国时,一尺=23.2cm,6尺为步,100方步=一周亩=193.7664平米=0.29市亩。
战国时一斗=2000毫升,一升粟=1.3市斤
如此估算,一亩产1.5石粟,折算为现在的亩产量,是粟134市斤,折成小米大约是80市斤。
五条材料中的后三条,指的都是灌溉或淤灌之田,其产量相当于一般田的五倍,这是特例,不能把它们视为常规产量。亩钟之地折算为现在的每亩产粟:571市斤=343市斤小米
-------------------------------
这种估计是以偏概全,汉朝的九章算术记载,一亩地只能产一石粟,折成现在的数据是亩产45斤小米。
显然,战国时期,亩产80斤小米的数据是大大偏高了。
有关战国前期粮食亩产的典型资料,主要有以下几条:
(1)《汉书·食货志》载李悝这言:“今一夫挟五口,治田百亩,岁收一石半。”这是指亩产粟1.5石。
(2)《管子·轻重甲》说:“一农之事,终岁耕百亩,百亩之收,不过二十锺。”这是说亩产粟0.2钟,1钟等于6石4斗,因此,0.2钟也就是亩产粟1.28石。
(3)《管子·轻重乙》河:“河淤诸侯,亩钟之国也”。这就是说,经过淤灌的肥沃土壤,产量较高,亩产1钟,即亩产6石4斗。五倍于《管子·轻重甲》之数。
(4)《史记·河渠书》说:“西门豹引漳水溉邺,以富魏之河西。”漳水溉邺后,亩产多少?《论衡·率性篇》说:“魏之行田百亩,邺独二百,西门豹灌以漳水,则亩收一锺。”亩产1钟,也是6石4斗。
(5)《史记·河渠书》说:秦开郑国渠,“灌泽卤之地四万余顷,收皆亩一钟”。也是亩产6石4斗。
上述五条材料中的前两条,说的是一般情况,所谓“百亩”,是一百平方步为亩的周亩,战国时,一尺=23.2cm,6尺为步,100方步=一周亩=193.7664平米=0.29市亩。
战国时一斗=2000毫升,一升粟=1.3市斤
如此估算,一亩产1.5石粟,折算为现在的亩产量,是粟134市斤,折成小米大约是80市斤。
五条材料中的后三条,指的都是灌溉或淤灌之田,其产量相当于一般田的五倍,这是特例,不能把它们视为常规产量。亩钟之地折算为现在的每亩产粟:571市斤=343市斤小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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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估计是以偏概全,汉朝的九章算术记载,一亩地只能产一石粟,折成现在的数据是亩产45斤小米。
显然,战国时期,亩产80斤小米的数据是大大偏高了。
引:
延安安塞小米久负盛名,先秦、西汉军屯时期,便有大面积种植,有鲍家营、谭家营、东营、冯家营等屯军垦荒要地。隋唐宋元,农牧杂柔,时农时牧,农业受限,但谷子始终是当时农牧民的大宗粮食作物。明清时期,农耕再兴,农牧携伴同行,耕作农业得到全面发展,谷类作物不仅种植面积广阔,而且品种更加齐全。据民国安塞县志记载:“安塞境内宜粟,他郡不及,其米淅之汁为脂。其种有龙爪、狼尾、猪粪、竹叶青、马拖韁、焦泥黄、大期限、小期限、红小料等。”1935年安塞解放后,陕甘宁边区时期开展大生产运动,鼓励垦荒,“小米加步抢”打破了国民党的经济封锁,取得了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的伟大胜利,小米随着全国解放而享誉四海,闻名遐迩。解放后,小米种植面积一直稳定在10万亩左右,种植技术不断改进,单产逐年提高,亩产由1949年的25公斤提高到2010年的300公斤,总产也由1949年的318万公斤增加到2010年的800多万公斤。
----------------------------
1949年,陕西安塞小米的平均亩产量是25公斤=50市斤,大大落后于战国时的80市斤。
引:
产量
抗日战争前1931年-1936年, 山东省谷子平均亩产90.7公斤,总产20.26亿公斤。
新中国建立后, 谷子的亩产经历了浮动、稳定、上升3个阶段。50年代受气候、病虫
所左右, 亩产徘徊于70公斤~100公斤。60年代初因“左”的错误和自然灾害的影响
而跌到50公斤~60公斤。
--------------------------
1949年山东谷子平均亩产90.7公斤,折成小米是54.4公斤=109市斤
延安安塞小米久负盛名,先秦、西汉军屯时期,便有大面积种植,有鲍家营、谭家营、东营、冯家营等屯军垦荒要地。隋唐宋元,农牧杂柔,时农时牧,农业受限,但谷子始终是当时农牧民的大宗粮食作物。明清时期,农耕再兴,农牧携伴同行,耕作农业得到全面发展,谷类作物不仅种植面积广阔,而且品种更加齐全。据民国安塞县志记载:“安塞境内宜粟,他郡不及,其米淅之汁为脂。其种有龙爪、狼尾、猪粪、竹叶青、马拖韁、焦泥黄、大期限、小期限、红小料等。”1935年安塞解放后,陕甘宁边区时期开展大生产运动,鼓励垦荒,“小米加步抢”打破了国民党的经济封锁,取得了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的伟大胜利,小米随着全国解放而享誉四海,闻名遐迩。解放后,小米种植面积一直稳定在10万亩左右,种植技术不断改进,单产逐年提高,亩产由1949年的25公斤提高到2010年的300公斤,总产也由1949年的318万公斤增加到2010年的800多万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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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陕西安塞小米的平均亩产量是25公斤=50市斤,大大落后于战国时的80市斤。
引:
产量
抗日战争前1931年-1936年, 山东省谷子平均亩产90.7公斤,总产20.26亿公斤。
新中国建立后, 谷子的亩产经历了浮动、稳定、上升3个阶段。50年代受气候、病虫
所左右, 亩产徘徊于70公斤~100公斤。60年代初因“左”的错误和自然灾害的影响
而跌到50公斤~60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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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山东谷子平均亩产90.7公斤,折成小米是54.4公斤=109市斤
汉代的粮食亩产
1、一般亩产
汉代有关一般亩产的典型材料,主要有以下几条:
(1)荀悦《前汉纪·文帝二年》载有晁错复说上之言曰:“今农夫五口之家,其服作者不过二人,其能耕者不过百亩。百亩之收,不过三百石。”
(2)《汉书·食货志》载晁错的话:“今夫农夫五口之家,其服役者不下二人,其能耕者不过百亩,百亩之收,不过百石。”
----------------------------------------------------------
汉书是班固所写,应该更有权威性。
西汉时,一尺=23.2cm,6尺为步,240方步为一亩,所以一汉亩=(6x0.232)^2x240=465.0393平米,一斗=2000毫升,一升粟=1.3市斤
推算:平均亩产粟一石=37市斤/市亩=22市斤小米/市亩
以荀悦记录推算,亩产粟3石=111市斤粟/市亩=67市斤小米/市亩。
和1949年延安安塞的小米50市斤/亩的产量相仿。
(3)《管子·治国》说:“常山之东,河汝之间,蚤生而晚杀,五谷之所蕃熟也,四种而五获。中年亩二石,一夫为粟二百石。”“常山”,即“恒山”,系避汉文帝刘恒之讳而改用的。
评:亩产2石=44市斤小米/市亩
(4)《淮南子·主术训》说:“一人蹠耒而耕,不过十亩。中田之获,卒岁之收,不过四十石。”
评:亩产4石=88市斤小米/市亩
(5)仲长统在《昌言·损益》中说:“今通肥硗之率,十稼穑之人,令亩收三斛,斛取一斗,未为甚多。”东汉时期,也是亩产3石粟,同西汉的产量水平相近。这个产量水平是“通肥硗之率”,也就是肥瘠平均计算的结果。
评:东汉时,度量衡与西汉时相差无几,每亩3石粟=67市斤小米/市亩
2、高产
汉代,除了一般亩产以外,还有水利灌溉田和“代田”,特别是“区田”的特殊高产,现将有关材料述之如下:
(1)《史记·河渠书》载河东守潘系之言:“穿渠引汾,溉皮氏、汾阴下,引河溉汾阴、蒲坂下,度可得五千顷。五千顷故尽河需弃地,民茭牧其中耳。今溉田之,度可得谷二百万石以上。”
评:每亩4石=88市斤小米/市亩
(2)《史记·河渠书》中还载有庄熊罴之言:“临晋民愿穿洛,以溉重泉以东万余顷故卤地,可令亩十石。”
评:亩产10石=220市斤小米/市亩
(3)《史记·沟洫志》中载贾让之言:“若有渠溉,则盐卤下湿,填淤加肥,故种禾麦,更为秔稻。高田五倍,下田十倍。”
评:产量不祥,但提到了以水渠浇灌,可令粮食增产5-10倍。
(4)《史记·货殖列传》有“带郭千亩亩钟之田”的说法,这是指在城市近郊区的肥沃田,亩产可达6石4斗。
评:亩产一种粟=142市斤小米/市亩
(5)去汉未远的稽康在《养生论》中说:“夫田种者,一亩十斛,谓之良田,此天下之通称也。”上好的“良田”亩产10石,是天下公认的高产水平。
评:一亩10石=220市斤小米/市亩
(6)《汉书·食货志》中载有武帝末年任赵过为搜粟都尉在西北地区推广“代田法”之事。说代田法“一岁之收,常过缦田亩一斛,善者倍之”。
评:一亩1石=22市斤小米/市亩,好的加倍,44斤小米。
(7)《汜胜之书》载有所谓“区田法”。它是采用深耕作区、增肥灌水、合理密植、加强管理等综合高产栽培技术夺取高产的有效措施。该书说“区种,天旱常溉之,一亩常收百斛”,“秋收区别三升粟,亩收百斛”,“如此,即山区种之,大旱浇之,其收至亩百石以上”,“十亩收千石,岁食三十六石,支二十六年。”
这里是吹牛逼,不能当真,一亩100石=2200市斤小米/市亩
1、一般亩产
汉代有关一般亩产的典型材料,主要有以下几条:
(1)荀悦《前汉纪·文帝二年》载有晁错复说上之言曰:“今农夫五口之家,其服作者不过二人,其能耕者不过百亩。百亩之收,不过三百石。”
(2)《汉书·食货志》载晁错的话:“今夫农夫五口之家,其服役者不下二人,其能耕者不过百亩,百亩之收,不过百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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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书是班固所写,应该更有权威性。
西汉时,一尺=23.2cm,6尺为步,240方步为一亩,所以一汉亩=(6x0.232)^2x240=465.0393平米,一斗=2000毫升,一升粟=1.3市斤
推算:平均亩产粟一石=37市斤/市亩=22市斤小米/市亩
以荀悦记录推算,亩产粟3石=111市斤粟/市亩=67市斤小米/市亩。
和1949年延安安塞的小米50市斤/亩的产量相仿。
(3)《管子·治国》说:“常山之东,河汝之间,蚤生而晚杀,五谷之所蕃熟也,四种而五获。中年亩二石,一夫为粟二百石。”“常山”,即“恒山”,系避汉文帝刘恒之讳而改用的。
评:亩产2石=44市斤小米/市亩
(4)《淮南子·主术训》说:“一人蹠耒而耕,不过十亩。中田之获,卒岁之收,不过四十石。”
评:亩产4石=88市斤小米/市亩
(5)仲长统在《昌言·损益》中说:“今通肥硗之率,十稼穑之人,令亩收三斛,斛取一斗,未为甚多。”东汉时期,也是亩产3石粟,同西汉的产量水平相近。这个产量水平是“通肥硗之率”,也就是肥瘠平均计算的结果。
评:东汉时,度量衡与西汉时相差无几,每亩3石粟=67市斤小米/市亩
2、高产
汉代,除了一般亩产以外,还有水利灌溉田和“代田”,特别是“区田”的特殊高产,现将有关材料述之如下:
(1)《史记·河渠书》载河东守潘系之言:“穿渠引汾,溉皮氏、汾阴下,引河溉汾阴、蒲坂下,度可得五千顷。五千顷故尽河需弃地,民茭牧其中耳。今溉田之,度可得谷二百万石以上。”
评:每亩4石=88市斤小米/市亩
(2)《史记·河渠书》中还载有庄熊罴之言:“临晋民愿穿洛,以溉重泉以东万余顷故卤地,可令亩十石。”
评:亩产10石=220市斤小米/市亩
(3)《史记·沟洫志》中载贾让之言:“若有渠溉,则盐卤下湿,填淤加肥,故种禾麦,更为秔稻。高田五倍,下田十倍。”
评:产量不祥,但提到了以水渠浇灌,可令粮食增产5-10倍。
(4)《史记·货殖列传》有“带郭千亩亩钟之田”的说法,这是指在城市近郊区的肥沃田,亩产可达6石4斗。
评:亩产一种粟=142市斤小米/市亩
(5)去汉未远的稽康在《养生论》中说:“夫田种者,一亩十斛,谓之良田,此天下之通称也。”上好的“良田”亩产10石,是天下公认的高产水平。
评:一亩10石=220市斤小米/市亩
(6)《汉书·食货志》中载有武帝末年任赵过为搜粟都尉在西北地区推广“代田法”之事。说代田法“一岁之收,常过缦田亩一斛,善者倍之”。
评:一亩1石=22市斤小米/市亩,好的加倍,44斤小米。
(7)《汜胜之书》载有所谓“区田法”。它是采用深耕作区、增肥灌水、合理密植、加强管理等综合高产栽培技术夺取高产的有效措施。该书说“区种,天旱常溉之,一亩常收百斛”,“秋收区别三升粟,亩收百斛”,“如此,即山区种之,大旱浇之,其收至亩百石以上”,“十亩收千石,岁食三十六石,支二十六年。”
这里是吹牛逼,不能当真,一亩100石=2200市斤小米/市亩
魏晋南北朝的粮食亩产
1、南方水稻的亩产
魏晋时期,南方水稻耕作尚较粗放,亩产水平不高。其主要依据是:
(1)《三国志·吴书·钟离牧传》记载钟离牧少时(在东汉末三国初)躬耕“种稻二十余亩”,“臼所取稻得六十斛米”。平均亩产米不到3石(斛)。
评:东汉末年一尺=23.6cm,6尺为步,240方步为一亩,一汉亩=23.6 (6x0.236)^2x240=481.2134平米,一斗=2000毫升,一升米=1.5市斤
亩产三石米=125市斤/市亩
(2)《晋书·食货志》记载,东晋成帝“咸和五年,……始度百姓田,取十分之一,率亩税米三升”。
评:每亩产米3斗=12.5市斤/市亩,这里3升当为3斗之误,亩产同上
魏晋也有特殊高产记录。如傅玄就说魏初屯田“白田(旱地)收至十余斛,水田收数十斛”。杜预说兖豫“填淤之田,亩收数锺”。这些都是良田、水利田,平均还是十斛,与稽康所说的“一亩十斛,谓之良田,天下之通称”相合。《华阳国志》说:“绵与雒谷出稻稼,亩收三十斛,有至十五斛”。这里西蜀的高产田。东晋以后南朝各代,好的水田也是亩产10石。《梁书·夏侯夔传》中有“溉田千余顷,收谷百万余斛”的记载,也相当汉代的“亩锺之田”。
水田数十石稻大约=10石米,折算为现在的:417市斤/市亩
2、北方旱地的亩产
北方旱地亩产资料,主要有以下几条:
(1)《魏书·李彪传》中载有李彪的建议:“取州郡户十分之一,以为屯民,一夫之田,岁责六十斛”。屯田的租率是十分之五,一夫的屯田产量应是120斛。一夫耕种屯田合北魏亩为50亩,合汉石2.926石。还是维持亩产3石的水平。
评:北魏一亩=677.376平米,一斗=4000毫升,一升粟=1.3市斤,亩产3石粟=
154市斤粟/市亩=92市斤小米/市亩
(2)《魏书·食货志》记载,北魏实行均田制,“诸男夫十五以上受露田四十亩,妇人二十亩。一夫一妇出租粟二石”。
评:交租以60%计算,亩产大约3.3石粟,折算为现在的产量是:101市斤小米/市亩
1、南方水稻的亩产
魏晋时期,南方水稻耕作尚较粗放,亩产水平不高。其主要依据是:
(1)《三国志·吴书·钟离牧传》记载钟离牧少时(在东汉末三国初)躬耕“种稻二十余亩”,“臼所取稻得六十斛米”。平均亩产米不到3石(斛)。
评:东汉末年一尺=23.6cm,6尺为步,240方步为一亩,一汉亩=23.6 (6x0.236)^2x240=481.2134平米,一斗=2000毫升,一升米=1.5市斤
亩产三石米=125市斤/市亩
(2)《晋书·食货志》记载,东晋成帝“咸和五年,……始度百姓田,取十分之一,率亩税米三升”。
评:每亩产米3斗=12.5市斤/市亩,这里3升当为3斗之误,亩产同上
魏晋也有特殊高产记录。如傅玄就说魏初屯田“白田(旱地)收至十余斛,水田收数十斛”。杜预说兖豫“填淤之田,亩收数锺”。这些都是良田、水利田,平均还是十斛,与稽康所说的“一亩十斛,谓之良田,天下之通称”相合。《华阳国志》说:“绵与雒谷出稻稼,亩收三十斛,有至十五斛”。这里西蜀的高产田。东晋以后南朝各代,好的水田也是亩产10石。《梁书·夏侯夔传》中有“溉田千余顷,收谷百万余斛”的记载,也相当汉代的“亩锺之田”。
水田数十石稻大约=10石米,折算为现在的:417市斤/市亩
2、北方旱地的亩产
北方旱地亩产资料,主要有以下几条:
(1)《魏书·李彪传》中载有李彪的建议:“取州郡户十分之一,以为屯民,一夫之田,岁责六十斛”。屯田的租率是十分之五,一夫的屯田产量应是120斛。一夫耕种屯田合北魏亩为50亩,合汉石2.926石。还是维持亩产3石的水平。
评:北魏一亩=677.376平米,一斗=4000毫升,一升粟=1.3市斤,亩产3石粟=
154市斤粟/市亩=92市斤小米/市亩
(2)《魏书·食货志》记载,北魏实行均田制,“诸男夫十五以上受露田四十亩,妇人二十亩。一夫一妇出租粟二石”。
评:交租以60%计算,亩产大约3.3石粟,折算为现在的产量是:101市斤小米/市亩
唐代的粮食亩产
反映唐代粮食亩产的材料,主要有以下几条:
(1)《通鉴》说:“元和中,振武垦田四千八百顷,收谷四十余万斛。”亩产约1石。
评:唐朝一尺=30cm,5尺为步,240方步为一亩,一斗=2000毫升或6000毫升,一升粟=1.3市斤
亩产一石粟=32市斤粟/市亩=19市斤小米/市亩,或:96市斤粟/市亩=58市斤小米/市亩
后者更为可靠,以下计算粟均以一斗=6000毫升计算
(2)《新唐书·食货志》载:“以韩重华为振武、京西营田、和籴、水运使,……募人为十五屯,每屯百三十人,人耕百亩,……垦田三千八百五十余顷,岁收粟二十万石。”由此材料计算,屯田者共耕田1 950顷,合亩产为1.025石。
评:亩产一石=58市斤小米/市亩
(3)《新唐书·崔弘礼传》说,崔弘礼“迁河阳节度使,使治河内秦渠,溉田千顷,岁收八万斛”,“于秦渠下辟荒田二百顷,岁收粟二万斛”。平均亩产也是1石。
评:亩产一亩=58市斤小米/市亩
(4)《新唐书·食货志》说:“京畿之内,每田一亩,官税五升,而私家收租,殆有亩至一石者,是二十倍于官税也。降及中等,租犹半之,是十倍于官税也”。地主收租率十分之五,租1石,亩产当为2石。这是京畿良田。
评:亩产两石粟=116市斤小米/市亩
实际上,租额是收成的60%以上,实际亩产只有1.67石=97市斤/市亩
(5)李翱《平赋书》说:“一亩之田,以强半弱,水旱之不时,虽不能尽地力者,岁不下粟一石”。
评:亩产一亩=58市斤小米/市亩
反映唐代粮食亩产的材料,主要有以下几条:
(1)《通鉴》说:“元和中,振武垦田四千八百顷,收谷四十余万斛。”亩产约1石。
评:唐朝一尺=30cm,5尺为步,240方步为一亩,一斗=2000毫升或6000毫升,一升粟=1.3市斤
亩产一石粟=32市斤粟/市亩=19市斤小米/市亩,或:96市斤粟/市亩=58市斤小米/市亩
后者更为可靠,以下计算粟均以一斗=6000毫升计算
(2)《新唐书·食货志》载:“以韩重华为振武、京西营田、和籴、水运使,……募人为十五屯,每屯百三十人,人耕百亩,……垦田三千八百五十余顷,岁收粟二十万石。”由此材料计算,屯田者共耕田1 950顷,合亩产为1.025石。
评:亩产一石=58市斤小米/市亩
(3)《新唐书·崔弘礼传》说,崔弘礼“迁河阳节度使,使治河内秦渠,溉田千顷,岁收八万斛”,“于秦渠下辟荒田二百顷,岁收粟二万斛”。平均亩产也是1石。
评:亩产一亩=58市斤小米/市亩
(4)《新唐书·食货志》说:“京畿之内,每田一亩,官税五升,而私家收租,殆有亩至一石者,是二十倍于官税也。降及中等,租犹半之,是十倍于官税也”。地主收租率十分之五,租1石,亩产当为2石。这是京畿良田。
评:亩产两石粟=116市斤小米/市亩
实际上,租额是收成的60%以上,实际亩产只有1.67石=97市斤/市亩
(5)李翱《平赋书》说:“一亩之田,以强半弱,水旱之不时,虽不能尽地力者,岁不下粟一石”。
评:亩产一亩=58市斤小米/市亩
宋代的粮食亩产
宋朝一尺=31.2cm,5尺为步,240方步为一亩,一宋亩=5x0.312)^2x240=584.0640平方米,一斗=6700毫升,一升米=1.5市斤
1、南方水稻的亩产
(1)宋仁宗时,范仲淹在奏议《答手诏条陈十事》中说:“臣知苏州,田出税者三万四千顷,中稔之利,每亩得米二石至三石。”
评:每亩2-3石米=230市斤-345市斤/市亩
(2)朱熹在《奏救荒事宜状》中说:淳熙时浙东路绍兴府六县“每亩出米二石”。
评:每亩2石=230市斤/市亩
(3)方回《续古今考》说:“余在秀……望吴侬之野……皆佃户。……假如亩产二石或三石。姑以二石为中。”
评:亩产2石,是米是稻谷,没说。
2、北方旱地的粮食亩产
(1)北宋的粮食亩产:北宋初,陈尧叟说:“汉魏晋唐,于陈许邓颖暨蔡宿亳,至于寿春,用水利垦田,陈迹具在”,建议“大开屯田”,“亩收约三斛,七州之间,可得三百万斛”(《宋史·食货志》)。神宗熙宁时王韶说:“渭原城而下,至秦州、成纪,旁河五六百里,良田不耕者,无虑万顷,治千顷岁可得三十万斛”。(《宋史·食货志》)
评:亩产3斛=1.5石=173市斤/市亩
(2)金代的粮食亩产:章宗泰和元年,更定瞻学养士法,生员给民佃官田人六十亩,岁支粟三十石。兴定三年(1219)正月侯挚说:“河南军民田,见耕者九十六万余顷,上田可收一石二斗,中田一石,下田八斗”。(《金史·食货志》)
评:亩产大约1石=115市斤/市亩
宋朝一尺=31.2cm,5尺为步,240方步为一亩,一宋亩=5x0.312)^2x240=584.0640平方米,一斗=6700毫升,一升米=1.5市斤
1、南方水稻的亩产
(1)宋仁宗时,范仲淹在奏议《答手诏条陈十事》中说:“臣知苏州,田出税者三万四千顷,中稔之利,每亩得米二石至三石。”
评:每亩2-3石米=230市斤-345市斤/市亩
(2)朱熹在《奏救荒事宜状》中说:淳熙时浙东路绍兴府六县“每亩出米二石”。
评:每亩2石=230市斤/市亩
(3)方回《续古今考》说:“余在秀……望吴侬之野……皆佃户。……假如亩产二石或三石。姑以二石为中。”
评:亩产2石,是米是稻谷,没说。
2、北方旱地的粮食亩产
(1)北宋的粮食亩产:北宋初,陈尧叟说:“汉魏晋唐,于陈许邓颖暨蔡宿亳,至于寿春,用水利垦田,陈迹具在”,建议“大开屯田”,“亩收约三斛,七州之间,可得三百万斛”(《宋史·食货志》)。神宗熙宁时王韶说:“渭原城而下,至秦州、成纪,旁河五六百里,良田不耕者,无虑万顷,治千顷岁可得三十万斛”。(《宋史·食货志》)
评:亩产3斛=1.5石=173市斤/市亩
(2)金代的粮食亩产:章宗泰和元年,更定瞻学养士法,生员给民佃官田人六十亩,岁支粟三十石。兴定三年(1219)正月侯挚说:“河南军民田,见耕者九十六万余顷,上田可收一石二斗,中田一石,下田八斗”。(《金史·食货志》)
评:亩产大约1石=115市斤/市亩
元代的粮食亩产
1、北方旱地的亩产
元人姚隧《牧庵集·储宫赐龙兴寺永业田记》中的记载:“今有田一亩,率以夏秋入止一石”。
评:元朝一尺=31.2cm,5尺为步,1元亩=(5x0.312)^2x240=584.0640平米,一升=9570毫升,一升米=1.5市斤
亩产一石=164市斤/市亩
是米是稻不清楚。
2、南方水田的亩产
据《黄金华先生文集》卷十“义田”条中说:“为田一亩,岁可得米二石”。又据《两浙金石志》记载,湖州报恩寺兴孝禅师碑说:“其田每亩租米一石。”。
评:每亩2石米=328市斤/市亩
1、北方旱地的亩产
元人姚隧《牧庵集·储宫赐龙兴寺永业田记》中的记载:“今有田一亩,率以夏秋入止一石”。
评:元朝一尺=31.2cm,5尺为步,1元亩=(5x0.312)^2x240=584.0640平米,一升=9570毫升,一升米=1.5市斤
亩产一石=164市斤/市亩
是米是稻不清楚。
2、南方水田的亩产
据《黄金华先生文集》卷十“义田”条中说:“为田一亩,岁可得米二石”。又据《两浙金石志》记载,湖州报恩寺兴孝禅师碑说:“其田每亩租米一石。”。
评:每亩2石米=328市斤/市亩
明代的粮食亩产
1、北方的粮食亩产
据《河间志》卷三记载:“一夫耕田三五十亩,亩收麦一石以上。”
明朝一尺=31.8cm,5尺为步,一亩=(5x0.318)^2x240=607.7440(營造畝)平米,一升=9635毫升,一升麦=1.5市斤
评:亩产一石麦=159市斤/市亩
2、南方的粮食亩产
顾炎武《日知录》中引洪熙已年周干说:“如吴江昆山等田,亩旧税五升,小民佃租富室田,亩出私租一石。”
明末清初桐乡的经营地主张履祥在《补农书》中所说:“田极熟,米三石,春花一石半,然间有之。大允共三石为常耳。”
评:租额一般是收成的50%-60%,亩收一石,相当于产量1.67-2石,是谷是米不清楚。
桐乡正常亩产3石=476市斤/市亩
如果是米,产量很高。
1、北方的粮食亩产
据《河间志》卷三记载:“一夫耕田三五十亩,亩收麦一石以上。”
明朝一尺=31.8cm,5尺为步,一亩=(5x0.318)^2x240=607.7440(營造畝)平米,一升=9635毫升,一升麦=1.5市斤
评:亩产一石麦=159市斤/市亩
2、南方的粮食亩产
顾炎武《日知录》中引洪熙已年周干说:“如吴江昆山等田,亩旧税五升,小民佃租富室田,亩出私租一石。”
明末清初桐乡的经营地主张履祥在《补农书》中所说:“田极熟,米三石,春花一石半,然间有之。大允共三石为常耳。”
评:租额一般是收成的50%-60%,亩收一石,相当于产量1.67-2石,是谷是米不清楚。
桐乡正常亩产3石=476市斤/市亩
如果是米,产量很高。
清代的粮食亩产
1、清代前期的粮食亩产
(1)南方水稻平均亩产
清四川《彭县县志》说:“亩产米一石二斗为上,一石为中,八九斗为下。”
骆秉章说:“湖南有田百亩,可收租谷百石。”
陈瑚说:“百亩之产,入租百石,千亩之产,入租千石。”
顾炎武《日知录》中所说的吴中秋禾1亩之收也不过3石。方苞说:“金陵上田十亩,一夫率家众力耕,丰产获稻不过三十余石。”
评:清朝一尺=32cm,5尺为步,一亩=(5x0.32)^2x240=614.40000(營造畝)平米,一升=1043毫升
收租以对半计算,亩产2石稻谷=8斗米=170市斤/市亩
上等田亩产一石二斗米=255市斤/市亩
(2)北方旱地的粮食亩产
清安徽《凤台县志》说:“亩所收者,当其穰时,黍麦可二石。”清康熙《江阴县志》说:“麦、菽、黍、稷亩二石。”
评:一亩地丰收时可产2石小麦或黍,相当于现在一亩地425斤小麦
1、清代前期的粮食亩产
(1)南方水稻平均亩产
清四川《彭县县志》说:“亩产米一石二斗为上,一石为中,八九斗为下。”
骆秉章说:“湖南有田百亩,可收租谷百石。”
陈瑚说:“百亩之产,入租百石,千亩之产,入租千石。”
顾炎武《日知录》中所说的吴中秋禾1亩之收也不过3石。方苞说:“金陵上田十亩,一夫率家众力耕,丰产获稻不过三十余石。”
评:清朝一尺=32cm,5尺为步,一亩=(5x0.32)^2x240=614.40000(營造畝)平米,一升=1043毫升
收租以对半计算,亩产2石稻谷=8斗米=170市斤/市亩
上等田亩产一石二斗米=255市斤/市亩
(2)北方旱地的粮食亩产
清安徽《凤台县志》说:“亩所收者,当其穰时,黍麦可二石。”清康熙《江阴县志》说:“麦、菽、黍、稷亩二石。”
评:一亩地丰收时可产2石小麦或黍,相当于现在一亩地425斤小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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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支那的亩产均指水稻,而不是大米,一般刚收下来的稻谷含有大量水分,称之为“露水稻”,晒干后只有一半,再脱谷,还要打个八折,所以一亩产量一石,实际上只有四斗大米。
回复删除更何况当时很多旱田出产更低,和大米、小麦折算后还要再打折扣。
此外,当时天灾严重,十年九灾,这个因素也要考虑。
所以当时一家五口耕种百亩地是最低限度,即使如此,也只是个饿不死而已。